致高鸿宾先生的“刍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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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先生:您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张家口地区的专家,大可不必摆出一副学阀的样子来欺吓我们!
你说是“刍议”,其实你已经思考很久了吧?
称呼你“副研究馆员”还是称呼“副教授”、“科长”、“高先生”?这只是称谓问题。这好似称“五连敦”“一烽五遂” “独特的烽燧建筑制式”一样。看见了,总的有个称呼吧?不能都叫“那个”。起个称呼,就是“即兴创作”,“凭空臆想的杜撰”啦!但凡有一点常识的人,都不会这么认为的。就好像有点长城历史知识的人,就不会把“五连敦”“七连墩”等与宣府的“南山联墩”混为一谈一样。
我们网友一群,虽说不都是专业研究长城者,不像你那样是守土一方的官员,是专门研究大遗址考古,是长城类的专家。但是,也并非是对“古代烽燧制度、烽燧建筑形制等内涵。。。。。”“缺乏了解”,“即兴创作”,“凭空臆想的杜撰”的乌合之众!我们之中也有参与全国长城调查的工作者,也有国家文物局专家人才库的成员。他们时刻都在影响着我们。也包括你的这篇论文,也在影响着我们,使我们长知识长学问长见识。对此也表示感谢!但是你的这篇论文的语言和表达的目的令人费解和厌恶!
你说“古代的烽燧建筑形制,烽燧形状因时因地而不同,大体分方、圆两种。”。只有两种?是吗?有没有“菱形”的?有没有“六棱形”的?有没有“八棱形”的?我们的网友都在实地见过!是谁在房子里凭空臆想的杜撰啊?
你说“五连敦”“七连墩”等“在长城建筑体系中,该设置不属于建筑类型范畴,而属构筑物的范围。”那么,“建筑物”与“构筑物”概念内涵你知道吗?长城是 “建筑物”还是“构筑物”?烽墩 、烽燧、烽火台是“建筑物”还是“构筑物”?按概念说,“不具备、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,是构筑物”。难道你不是在“混淆视听”“以诈传诈”贻误后人“吗!难道不是建筑物就可以任意随便了吗!
你说“对暂时不能认知的古代文明遗迹,切不可妄加取名定义,更不能出于追求新闻效应的目的,创造出一些原本不存在的历史制式种类或名称,以致混淆视听”。我看未必!照你说的说法,“马踏飞燕”“玉猪龙” 将永远不能面世,还在那里沉睡着。“五连敦”“七连墩”还有“十连墩”,一百年前外国人在我国西北地区发现了,拍了照片,在国外发表了。今天,我们在华北地区发现了,发表出来就是“混淆视听,以讹传讹,贻误后人啦”?!
你说“五连敦”“七连墩”在宣府长城边不是罕见,那您见过多少?八十年代你只看到一处,没有研究它,没有发表。难道现在我们发现了,发表了,供大家研究,就不行啦!就是为了“追求新闻效应目的”“混淆视听,以讹传讹,贻误后人”吗?!退一步说,我们只是在我们喜欢的网站上发表我门的所见所闻,去讨论去研究。没有在报纸、广播等媒体上张扬炒作。怎么会是“追求新闻效应”呢!报纸、广播的宣传,我们只是受到了鼓舞!是不是先生你受到了什么影响和冲击?
高先生,你的论文写得还算可以!就是不知到你的目的是什么?就凭这篇论文,是不能进正高职称的!因为它目的不纯,在影射别人,贬低别人。是在抬高自已!我们不需要写论文,评高级职称!也没有稿费和奖金!也没有拿着野外考察补贴在屋子里杜撰!我们只是利用业余时间行走在长城边,去考察,去发现,告诉大家去爱护长城,保护长城!
本贴最后一次由司令修改于2011-10-13 12:14:35
司令于
2011-10-13 10:02:06 发表在分类:
网言 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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